自我決策:
身心障礙者在不受外界的影響下,擁有自我主導、選擇生活中大小事務的基本能力和態度。
自我決策的學習表現
自我決策為特需生生活管理的一環,主要培養特需生展現自我覺察、自我管理、自我選擇和決定的行為與態度,倡導個人權益並努力自我實踐。
在十二年國教特殊需求領域綱要中,生活管理的學習表現將自我決策分為初階(sP)及進階(sA)兩個向度,以下為各項內容:
初階(sP)
- 特生4-sP-1 認識自己並接受自己的特質。
- 特生4-sP-2 具備日常生活中做決定的能力。
- 特生4-sP-3 能自行設定目標。
- 特生4-sP-4 能解決日常生活的問題。
- 特生4-sP-5 能反省自己的行為與學習表現。
- 特生4-sP-6 能自我激勵。
自我決策的學習內容
自我決策的學習內容包括獨立自主與自我管理、心理賦權與自我實現。
獨立自主與自我管理:包含目標設定、做決定、自我管理與負責任的態度,以及生涯規劃、問題解決和自我回饋等學習素材。
初階(sP)
- 特生L-sP-1 自我目標的設定。
- 特生L-sP-2 生活事務作決定的策略。
- 特生L-sP-3 簡易生活問題的解決策略。
- 特生L-sP-4 自我管理技巧。
- 特生L-sP-5 自我負責。
心理賦權與自我實現:包含自我倡導、自我覺察、自我效能、自我增強與自我實現等學習素材。
初階(sP)
- 特生M-sP-1 自我倡導的認識。
- 特生M-sP-2 自我覺察。
特殊需求學生培養生活自理能力,融入家庭、學校與社區生活,表現自我決策的態度與行為,倡導個人權益並促進自我實現。
以上內容取自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《 十二年國教特需領域生活管理綱要》,由i自立團隊摘要整理。
參考資料來源
自我決策影片介紹